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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习武时也是如此,头次举枪,就把自己给举晕了过去,李桃歌醒来后洗了把脸,第二天照旧,晕是不晕了,时间也与日俱增。

喘匀气息,李桃歌将长枪交与左手,依旧是简简单单的平举,依旧是脊梁绷的笔直。

老孟说过,月棍,年刀,一辈子枪,想要把枪练到炉火纯青,几十年都未必能做到。那些用剑作为兵器的憨货,看起来风流潇洒,上了战场,人和剑一同丢出去,连胡蛮的马都碰不到,一丈以外就被长兵器穿成了肉串,要多拉垮就有多拉垮。

普通士卒,一般会挑选长刀作为趁手兵器,蛮子儿时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岁数稍微长些则射狐兔。生在马背,长于马背,无论男女,无论老幼,都能骑烈马,挽强弓,举国皆兵。

长刀,则是迎战蛮子骑兵的最大杀器!

李桃歌独爱枪。

因为便宜。

吃百家饭长大的少年,对于身外之物格外吝啬。

打造一杆枪,最多需要两斤精铁,长刀则最少需要五斤,李桃歌精打细算惯了,虽说这笔钱不用自己掏,但国库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又不上阵杀敌,用枪还是用刀,只能耍给马儿看,所以能省则省。

练完枪,李桃歌随手抱起门后散乱的兵刃,放进木筐中,又去马厩牵了一匹老马,走出大营。

日日操练,免不了磕磕碰碰,帮袍泽修补兵刃,也是李桃歌主动请缨,反正订购马掌需要常去铁匠铺,一并代劳了。

镇魂关不仅有兵卒驻守,还有大量家眷,加上唯利是图的客商和走投无路的游侠儿,世代繁衍生息,形成了鱼龙混杂的局面。

都是人精,自然没那么太平。

关外乱,乱在血雨腥风,关内乱,乱在人心叵测。

一分便宜,往往要付出三分利息。

李桃歌牵着马,蹓溜哒跶,不管是陌路人还是熟面孔,逢人便笑。

这点不是臭脾气老孟教的,生性使然,不管是在燕尾村还是在相府,李桃歌从来不得罪人,除了那个邹家纨绔邹明旭,似乎跟谁都能合得来。

来到挂有蓝布招牌的铁匠铺,还未进门,热浪迎面而来,伴随着叮叮当当巨响,震耳欲聋。

李桃歌拴好马,抱住木筐,迈步走入屋内。

一名四五十岁的壮汉站在火炉旁,挥舞着铁锤,胳膊和大腿比常人粗了一倍有余,浓眉阔口,高大雄健,威猛的不像话,卖相比边军还像边军。

挥锤,落锤,肌肉虬结的双臂上下自如,似乎几十斤的锤子比棉花都轻。

李桃歌捧着木筐放到地上,彬彬有礼笑道:“百里先生,又要麻烦您了。”

哧。

复姓百里的铁匠把通红的铁块丢入冷水中,望了一眼木筐,声音有股子粗砺味道,“三两银子,明日未时来取。”

李桃歌跟百里铁匠打了一个月交道,知道他惜字如金,废话不肯多说半句,而且从不议价,说三两银子,少一个铜板都不行。

“好。”李桃歌欣然答应,从口袋里数出碎银,放到火炉旁边。

正要转身离去,身后突然响起一声甜甜脆脆的女声,“桃子哥哥!~”

影子闪过,乳燕投林般掠到李桃歌身后,碎花棉袍,双眸水润,一笑,挤出浅浅梨窝,说不尽的甜美可爱。

“就猜到你今天会来,我厉不厉害?”音色如丝竹动弦,煞是悦耳。

小丫头是铁匠的宝贝独女,名叫江南,正处妙龄,几年前随同父亲来到镇魂关,定居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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