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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六十七章 孙小圣的文采!


在场的所有人听着孙小圣所给他们的诗。
都是瞬间爆炸了。
他们从来没有读过这么样子的诗。
因为在大唐的时代。
本来应该是一个极致辉煌而且灿烂的年代。
但是这样的年代往往都是十分短暂且脆弱的。
就如同天上的流星一般。
可是因为孙小圣的穿越。
导致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孙小圣本人的到来。
不仅仅是改变了西游这一条时间线。
连带着跟西游有关的历史全部都被改变了。
就比如大唐本身。
因为唐三藏本身被孙小圣所改变。
他并没有成为那个在西天灵山上的“南无旃檀功德佛”,而让唐僧本身变成了一个修为强大的修士。
而他也将自己所见所闻带回了大唐帝国。
让原本应该在,贞观三十三年死去的大唐皇帝李世民。
也变成了一个修为强大的修道之人。
而且正因为李世民本人的变化。
也是因为孙小圣的一念举动。
改变了一个本身十分重要的历史问题。
大唐皇帝李世民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修士。
他的寿命十分的漫长。
到如今为止,大唐已经延续了几万年的时间。
也正是因为李世民的修饰之路。
才是导致了如今的情况。
而李世民也将自己的修为扩散了出去。
他周围的那些武将文臣都跟着他修成了法门,随后也都是变成了修道之人。
他们也都是同样的获得了漫长的寿命。
最后原本应该是二百多年的大唐帝国。
如今已经延续了几万年不止。
那些原本应该在各个朝代出现的人们也都以各种形式出现。
只不过形式上会有所不同。
但是曾经大唐正史中所出现的人物却都已经该出现了。
就比如李白。
李太白无论是在任何时候,都是一颗闪耀的璀璨星星。
他的身边所聚集的一群人,也都是在这个时代的文采斐然的才子。
而这些人也都是在本来应该有的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就比如杜甫本人。
其实在正史上这个人应该是少年时意气风发,中年时穷困潦倒。
晚年时基本没有办法活着了。
不然也不会有那句“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
而这个人也在日后,因为自己的文采被人称为“诗圣”!
可是如今因为孙小圣本人的到来。
他本来应该是这样的命运。
如今已经被改变了。
如今的杜甫不仅是通过了自己文采斐然的文字入了道。
而且还拥有了极其极其漫长的寿命。
虽然他的体质在这些人中仍然算不上是顶尖。
但是对于一个原本应该老弱病死的人来说。
这样的生活已经是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
所以孙小圣觉得自己的到来也不一定全是坏事。
只不过因为他的到来,很多原本应该发生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而已。
而且如今这个世界的未来也在朝着一条不可控的方向去发展。
与其说是不可控,倒不如说是未知。
就连孙小圣自己也不知道,如今这个世界的历史会朝着一个如何的方向去发展。
他自己有时候也很好奇。
而如今他发现这些人居然完全不认识他所写的这首诗。
看来不出他的预料。
这个时空的唐伯虎应该也是出现了。
只不过它出现的形式应该是和自己料想的有些不同。
果然没有他晚年的那些奇葩遭遇。
唐伯虎是写不出那些流传后世,而且是看似快乐实则悲凉的诗句的!
而这样的创新也是启发了孙小圣。
看来自己印象中的一些人,如今也都是应该以不同的方式出现。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它对于时空这种神通的理解,恐怕是可以更上一层楼。
如果能够控制好神通的话。
孙小圣本人甚至可以影响到胡蝶效应。
这就将整个的时空神通变成了一种因果性的神通。
一旦沾染了因果,那么神通便会更上一层楼。
“没有!没有!没有!”
“在家不过是在家,粗浅的读过一些书而已!”
“算不上是有什么文采!”
“只不过是从小喜欢读书写作而已!”
孙小圣有些大言不惭的开口说道。
完全没有任何对于这些诗主人的愧疚。
孙小圣其实也并不打算去愧疚什么。
毕竟因为自己的到来,可能改变了唐伯虎的命运。
如果唐伯虎的命运真的被他给改变了。
那么这个家伙应该好好谢谢自己才是!
“那便请孙小兄弟再做一首吧!”
其中的白居易开口说道。
他多少是有些不相信,一个年轻人居然会拥有这样文采斐然的文笔。
他觉得这首诗多半是什么他身边的人写的。
而凑巧被这个少年给记住了而已。
所以他便是想通过这样的举动来验一验孙小圣真正的文采。
孙小圣看着开口的白居易。
他刚才认出了这个人。
这个人介绍自己的名字是白居易。
这人可是大名鼎鼎的“诗魔”,是大名鼎鼎的长恨歌的作者。
而且也本身是李白的迷弟。
再加上自己本身也是文采斐然的天才。
而且白居易本人还赶上了大唐最后的辉煌。
不过世人更多的时候知道的还是他另一个名字“白乐天”!
这个名字在曾经孙小圣的前世之中。
有一个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国家。
一直很推崇白乐天的名字。
甚至把他的书都当做圣人的笔记来读。
而这个家伙其实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
白居易自己本身也是李白的超级迷弟。
其本身对于李白的迷恋程度,甚至不输于杜甫。
原本的世界之中,他和李白其实是并没有见过的。
在白居易出生的时候。
此时已经距离李白死去的时间过了差不多10年。
只不过因为孙小圣的到来。
让这两个跨时代的天才如今成了好朋友。
而白居易也是这群人之中除了杜甫和孟浩然以外和李白走的最近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想要测试一下孙小圣本人的文采。
毕竟李白在他心中的形象可谓是高大无比。
白居易尽管自己十分的天才。
如今的他也写出了属于自己的长恨歌。
只不过如今所写的长恨歌和原本的长恨歌多少还是有些差别的。
毕竟他原本的长恨歌中描述的情况和现在也不太一样。
但是尽管是这样。
他依然凭借着这首出色的诗歌名扬整个大唐帝国。
随后便是和李太白混在了一起。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寻着自己的偶像。
有了如今的这般修为。
李白在他的心中位置可谓是十分的特殊的。
即便是如今。
大唐帝国之中有无数的修道之人。
曾经传说中的仙人法术。
如今在大唐长安城中的居民来看,只不过是寻常把戏而已。
可是即便是这样。
李太白在白居易心中的位置仍旧是如同一个真神一般。
如今孙小圣这个突然出现的少年。
竟然是拥有着和李太白相互匹敌的文采。
这让有着诗魔之称的白居易。
心中有些多少不太相信。
“既然乐天兄觉得本人的文采比较好!”
“那我便是再写一首吧!”
“这首诗,便是以岁月和运气为题目吧!”
孙小圣缓缓开口说道。
“时也,命也,运也!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蜈蚣百足,行不及蛇。
灵鸡有翼,飞不如鸭。
马有千里之程,无人不能自往。
人有凌云之志,非运不能腾达。
文章盖世,孔子尚困于陈邦;
武略超群,太公垂钓于渭水。
盗跖年长,不是善良之辈;
颜回命短,实非凶恶之徒。
尧、舜至圣,却生不肖之子;
瞽叟顽呆,反生大圣之儿。
张良原是布衣,萧何称谓县吏。
晏子身无五尺,封为齐国首相;
孔明卧居草卢,能作蜀汉军师。
韩信无缚鸡之力,封为汉朝大将;
冯唐有安邦之志,到老半官无封。
李广有射虎之威,终身不第。
楚王虽雄,难免乌江自刎;
汉王虽弱,却有江山万里。
满腹经纶,白发不第。
才疏学浅,少年登科。
有先富而后贫,有先贫而后富。
蛟龙未遇,潜身于鱼虾之间。
君子失时,拱手于小人之下。
天不得时,日月无光。
地不得时,草木不长。
水不得时,风浪不平。
人不得时,利运不通。
昔时也,余在洛阳,日投僧院,夜宿寒窑;
布衣不能遮其体,淡粥不能充其飢;
上人憎,下人厌,皆言:“余之贱也!”
余曰:“非吾贱也!乃时也,运也,命也!”
余及第登科,官至极品,位列三公;
有挞百僚之杖,有斩鄙吝之剑;
出则壮士执鞭,入则佳人捧袂;
思衣则有绫罗锦缎,思食则有山珍海味;
上人宠,下人拥,人皆仰慕,言:“余之贵也!”
余曰:“非吾贵也!乃时也,运也,命也!”
盖,人生在世,富贵不能移,贫贱不可欺;
此乃天地循环,终而复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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