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说起这个物权法,房子满了70年又啷个呢?”
看中年男子胸有成竹,于是边上有人讨教。
“满了70年,自然顺延,你只需要支付土地使用税……”
中年男子当仁不让地开始解答。
眼看话题扯偏了,旁边马上有人另起炉灶。
一个穿暗红色短大衣的矮个子女人忿忿地说:“龟儿子强制执行,啷个总是开发商申请来执行到老百姓头上呢?为啥子我不能申请对开发商强制执行呢?他要卖8000一平方米,我只愿意出5000,政府给不给我强制执行嘛?”
这番话引来一片笑声。
“大姐,你说得在理哦!”一个小伙子起哄道,“我一年工资不吃不喝,也买不到几个平米的。”
“说到底,这一片的老房子是不是就该拆,还是个问题。”另一个小伙子边想边说,“又是修大商场,有多大意思呢?已经有那么多了。这儿少点儿文化味道,其实不该拆老房子。”
“兄弟,你是不晓得原先这儿有多破!”
人群中又有人冒出一句。
“也是也是,莫得办法,可能还是得拆。”
小伙子显然对自己的想法并不自信。
说着说着,人们似乎要稍事休息,高声议论渐少,大多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深坑里孤零零的小楼。
天桥上,这议论的、倾听的、过往的,是一个个公民。他们知道自己的权利,也开始意识到权力的边界,真是物与权,谁人评说
翻开了一下手中的资料,开发这一片的是一个叫“光明大科”的地产商家,正在销售这一片住宅小区楼盘的代理销售商叫中联地产销售公司。
房子销售情况还不错的。
曾省长以一位普通人的身份走进了售楼部,一番细看探询,售楼处的工作人员称,这是“光明大科”的二期工程,一期已销售完毕,那栋小楼是“钉子户”不肯搬迁留下来的。二期工程正在挖地基,情形就是现在可以看到的那样。
“他为什么不搬?”
“狮子大开口,向开发商索要2000万,谁给你起啊?”
售楼工作人员对这个情况似乎很清楚,他说房主跟开发商要价2000万元,否则不搬。他们家有些背景,开发商不敢动,于是造成了现在的“奇观”。
“里面还住有人吗?”
曾省长最关心的是,这房子还住着人吗?如果有,他们怎么进出呢?
工作人员说:“我们每天上下班都要从这房子旁边经过,屋里似乎空荡荡的,没家具,也没见过里面有人进出,现在都挖成那个样子了,人根本没法进出的。”
曾家辉在售楼中心没多作停留。
但有一点他算是听出来了,这房主要价高,还有背景。他倒是相信这一点,现在的房产商,对待搬迁户,能够容忍到如此程度,全国罕见,这种忍耐程度不是因为房主人长得多帅,也不是因为户主要价太高谈不拢,而是顾忌他的背景!
如果没背景,曾省长完全相信开发商早在某个月黑风高之夜,就让手下人连房带人一起“搬迁”了。
围绕这个背景,曾省长倒是作了深入了解。
首长是开发商的背景!
曾省长带着刘小根与铁芒,在路人的指引下,去了“光明大科”房产公司,办公室里只有几人办公,“经理在吗?”
一名工作人员说:“不在。”
“哪去了?”
工作人员疑惑的打量了几人一眼,“外出了。”
“哦。”
曾省长抬头打量了一下墙上挂的工商登记资料,1991年1月1日核准注册,为外商独资,注册资本4000万港币,董事长姓叫林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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