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岛还信誓旦旦地说,长大后要十八抬花轿迎娶司锦衣。
然后有一天,周岛亲眼看到他心心念念的媳妇儿,当他面撩起了花裙子,用一种非常酷炫的姿势,尿出了五六米远。
周岛当场傻眼,随即崩溃大哭,非让司锦衣赔他媳妇儿,还要和他决战。
自那之后,司家长辈们就不再给司锦衣穿花裙子了,但司小花这绰号却传到了今天,叫得最欢快的就是周岛。
他和沈秋白一样,都去了部队发展,而且是同一个军区,而且周岛已经有了未婚妻,是个风风火火的记者,两人感情很好,也见过了长辈,明年就会结婚。
陈英俊一时口嗨,扎到了司锦衣的痛点,小时候穿花裙子是他最大的痛,被周岛当成媳妇儿,是他的第二大痛,司锦衣玉白的脸黑成了炭,阴森森道:“陈英俊你给我等着,别犯在老子的手术台上!”
“哥错了,锦衣你记得去找老沈啊!”
陈英俊立马道歉,他们四兄弟里,司小花是最疯癫的,小时候就经常发疯,大家都没想到,这个疯子居然成了外科大夫。
不过也正常,打小司锦衣就喜欢解剖动物尸体,之所以不当法医,是因为他不喜欢冰冷的尸体,他更喜欢手术刀划过温热的皮肉的触感。
这是司锦衣说的原话,听听,多变态!
“知道了!”
司锦衣不耐烦地挂了电话,撕开一袋方便面,胡乱放好调料,然后倒开水,不等面泡软就开吃了,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他,连面汤都喝完了。
“嗝……”
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司锦衣终于活过来了,脑子也正常运转了。
“用鹿筋接,这想法真不错。”
司锦衣貌美如花的脸,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他是专业的医生,知道鹿筋续筋在理论上可以实现的,但最大的困难是排异反应。
人体会将进入身体的鹿筋当成入侵的异物,然后大脑会给身体的所有细胞下达灭杀异物的指令,接上去的鹿筋,在人的身体里很难生存下来。
司锦衣打算明天去看看沈秋白,这段时间他手术太多,忙成了狗,算起来有一个月没见过沈秋白了。
第二天,司锦衣稍稍捣饬了下,他是四兄弟里最不修边幅的一个,不爱洗头,也不爱洗澡,衣服经常皱巴巴的,都说医生有洁癖,他却是医生里的另类。
但就算司锦衣穿着皱巴巴的衬衫,依然能凭借他的绝世风姿鹤立鸡群,他的美像是带了刀子,攻击力特别强,而且是天生的浓颜,就算不洗脸都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司锦衣坐在沈秋白的办公室里,穿着皱巴巴的白衬衫,裤子也有点皱,天然卷的头发乱蓬蓬的,脸倒是洗干净了,吊儿郎当地坐着,还翘着二郎腿,一抖一抖的。
办公桌上摆着一串香蕉,是他在路上买的,不过他已经吃了四根,手上在剥第五根。
“早上没吃饭?空腹别吃太多香蕉!”
沈秋白语气无奈,司锦衣在他们四兄弟里年纪最小,也是最有个性的。
司家想让司锦衣去部队,他去了部队后,就自个想办法去了医院,后来又去医学院进修,而且他在医学上的天赋特别高,年纪轻轻就是外科一把刀了。
等司家知道他在医学上取得了成绩,也挺欣慰,就想把他调去京城那边的军区医院,司锦衣又闹别扭了,自个调来了沪城军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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