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热的草丛里,我们二人四目相望。
白人很惊慌,他想大叫,想去拿他的枪。
我不等他的手碰到他的枪上,扑过去一刀捅进他的心脏,同时用我的脑袋,撞了他的脸!
“嘿,兄弟,别说话!”
“你已经是个死人了!”
我冷冷的笑着,刀尖在他体内猛的一剜,白人的胸口顿时喷出一大股鲜血!
他目光惊恐的看着我,身体开始剧烈抽搐。
他的手,距离他的枪不足十厘米,可是他永远也拿不到那把枪了!
“该……该死的,你怎么……在这……”
白人有气无力的哼着,缓缓倒在了地上。
我按着他的尸体,又在他脖子上补了一刀,随后静静的看向周围的草丛,透过杂草,我能看见那些马匪搜寻我的身影。
没人发现我杀了这个白人,我背起他的枪,连忙拖着他的脚退回草丛。
我有枪了,这让我非常的兴奋。
这个人的身上还足足有二十几发子弹。
而有了这些子弹,我可以轻松要了这些马匪的命!
“混蛋们,猎杀时刻开始了!”
“这回谁是猎物,谁是猎手,那可真不一定!”
我冷冷的笑着,快速检查手里的枪。
手里拿着李英菲尔德步枪,我的心情是又复杂又激动的。
对于李英菲尔德这把步枪,说实话,我还是很有感情的。
因为当年我刚进佣兵团的时候,我的团长给我的第一把枪,就是李英菲尔德步枪。
当时他骗我,说这种步枪是连狙,让我做他的狙击手。
结果等我打了两年,我才知道,这东西根本不是连狙,它只是一种普通的步枪,可笑我当时还用胶带在上面绑了个瞄准镜!
心里想着这些事,我把地上白人的子弹带拽了下来,背在了我的身上。
这些马匪看起来平时日子过得不错,连子弹带都是小牛皮做的。
上面镶着一颗颗子弹,还有银子做的印章,真他娘的奢侈!
我低头想着,琢磨着,我该从哪个人开始打第一枪。
就在这时,我听见左边的草丛里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转头看去,透过杂草的缝隙,我发现是那个白人胖子过来了。
这家伙看起来像个爱尔兰人,他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嘴贱的要命。
我还没等反应,这人已经开始在外面大叫:“嘿,康纳德,你他妈死了吗?妈的,赶紧爬起来,阿金斯在叫你,你再不出来,他要开枪了!”
胖男人说着,几步就到了我们的近前。
他那肥胖的身体,挤压着周围的野草,发出沙沙沙的声响。
我心说坏了,此时还不是动手的最好时机!
在野草地这种地形打狙击战,身为一个狙击手,首要的前提,是我必须要离他们远一点!
有多远呢?
大概七八十米,到一百米的距离!
在这样的距离下,我可以开枪打死他们,然后快速躲进草里。
而他们,只能听着我的枪声,对我望尘莫及!
“该死的!”
我心里嘀咕着。
那个阿金斯,就是我说的黑胡子。
如今这个胖子过来了,我还没准备跑呢,这家伙如果发现地上的尸体,我该怎么办?
我心里着急的想着,心说干脆我先躲起来吧。
我看着尸体右侧的草地,翻身钻了进去,此时那胖子就从我不远处的地方走过,我甚至看见了他的脚,他嘴里还在叫着。
“嘿,康纳德,你这该死的家伙,你是不是在这里看见了母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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